服务条款
本服务条款适用于您通过张家口美景国际旅行社预订、购买或参与任何旅游服务的行为。
最后更新:2026年7月28日 运营方:张家口美景国际旅行社
预订或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本服务条款。请仔细阅读。
一、服务范围
1.1 我们提供的服务
| 服务类别 | 说明 |
|---|---|
| 短期旅行团 | 一日游/两日游/三日游带团服务(含交通、住宿、门票、导游) |
| 包车服务 | 自有车队大巴包车,含司机,不含导游 |
| 门票代订 | 张家口各景区协议价门票代订 |
| 酒店代订 | 协助预订张家口地区酒店/民宿 |
| 研学旅行 | 学生研学团行程设计及执行 |
| 团建拓展 | 企业团建方案设计及执行 |
1.2 纯玩团与购物团说明
我们严格遵循价格透明原则,所有行程在报名前明确告知:
- 纯玩团(无购物):全程不进购物店,游览时间充足
- 品质团(有购物点):明确告知购物点数量、停留时间,绝不强制消费
出发前签订的电子合同中会明确标注购物安排。如发现合同约定之外的强制购物,您有权拒绝并可向我们索赔。
二、预订与合同
2.1 预订流程
- 咨询:电话/微信咨询行程和报价
- 确认:双方确认行程方案、费用和服务标准
- 签约:签订河北省文旅厅备案的旅游电子合同(微信签署)
- 付款:支付团款至对公账户
- 出行:按约定时间出发
2.2 电子合同
所有旅游服务均签订河北省文旅厅备案的标准旅游合同。合同内容包括:
- 行程安排(景点、住宿、交通、餐饮标准)
- 费用明细(包含和不包含的项目)
- 购物安排(如有)
- 退改政策
- 双方权利义务
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。我们建议您仔细阅读后再签署。
2.3 付款方式
所有款项统一走公司对公账户,杜绝个人收款风险。可接受:
- 银行转账
- 微信支付(对公收款码)
- 支付宝(对公收款码)
三、费用说明
3.1 费用包含
| 产品类型 | 通常包含 |
|---|---|
| 跟团游 | 交通、住宿、门票、餐饮(按行程注明)、导游服务、旅游意外险 |
| 包车服务 | 车辆使用费、司机服务费、油费、过路费 |
| 门票代订 | 景区门票(按预订项目) |
3.2 费用不包含
通常不包含的项目(具体以合同为准):
- 个人消费(购物、酒水、景区内额外项目等)
- 行程中未注明的餐饮
- 因不可抗力产生的额外费用
3.3 价格调整
在以下情形下,我们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:
- 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性调整
- 酒店房价因节假日大幅波动
- 燃油费大幅上涨
但已签署合同并付款的订单价格不变,我们不会在合同签订后要求补差价。
四、退改政策
4.1 散客退改
| 通知时间(出发前) | 退团扣费 | 改期政策 |
|---|---|---|
| 7天以上 | 全额退款(无手续费) | 免费改期一次 |
| 4-6天 | 扣团费的20% | 可改期,扣差价 |
| 1-3天 | 扣团费的50% | 不可改期 |
| 出发当日 | 扣团费的100% | 不可改期 |
4.2 团队定制退改
企业团建、研学团队等定制服务,退改政策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4.3 不可抗力
因以下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取消或变更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:
- 自然灾害(地震、洪水、暴雪等)
- 政府行为(疫情管控、道路管制等)
- 战争、罢工等社会事件
在不可抗力情形下,我们将协助游客处理退款或改期事宜,依据实际发生费用多退少补。
4.4 退款时效
符合条件的退款,我们将在 7个工作日内 退回原支付账户。
五、责任范围
5.1 我们的责任
我们依法对以下情形承担责任:
- 因我方原因导致的行程变更或取消
-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
-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人身损害(依法定责任范围)
- 强制购物或增加合同约定外的收费项目
5.2 保险保障
| 保险类型 | 保障范围 | 保额 |
|---|---|---|
| 旅行社责任险 | 因旅行社过失导致的游客人身/财产损失 | 不低于1000万元 |
| 旅游意外险(赠送) | 游客在行程中的意外伤害 | 最高50万元 |
保险详情以保单条款为准。建议游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追加商业保险。
5.3 游客的责任
游客应:
- 提供真实、准确的个人信息(用于保险和合同)
- 遵守法律法规和景区规定
- 如实告知健康状况(特别是患有疾病或特殊身体状况)
- 自行保管个人财物
六、知识产权
6.1 网站内容
本网站(zjktravel.com 及 data.zjktravel.com)上的所有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介绍、攻略信息、图片、图表、路线设计、行程方案等,版权归张家口美景国际旅行社所有,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或商用。
6.2 用户生成内容
游客在评价、留言中提交的内容,视为授予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的许可。我们不会歪曲用户原意或用于虚假宣传。
七、争议解决
- 适用法律: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
- 协商优先:
- 发生争议时,双方优先协商解决
- 投诉渠道:
- 张家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(旅游投诉电话:12301)
- 诉讼管辖:
- 协商不成时,向旅行社所在地人民法院(张家口市桥西区)提起诉讼
八、其他条款
- 可分割性:如本条款中某项被认定为无效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
- 完整协议:本条款与电子合同共同构成完整的服务协议
- 条款更新:我们保留更新本条款的权利,重大变更将提前通知
九、联系方式
- 📞 电话/微信:
- 153-2433-7506(兰经理)
- 📍 地址:
-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新华街30号华新园小区9号楼
- 🕐 工作时间:
- 08:00 – 20:00(全年无休)
- 🏛 主管部门:
- 张家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- 📞 旅游投诉:
- 12301